字頭:旗
| 旗 | |
部首:方
部首筆畫:4
部外筆畫:10
總筆畫:14 拼音:qí 注音:ㄑㄧˊ
倉頡:YSOTC
统一碼:65D7
卷別:〈卯集下〉
同文書局本:484頁,第28字 武英殿本:2312頁,第9字
唐韻 集韻 韻會 渠之切 正韻 渠宜切,𠀤音奇。 說文 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。 釋名 熊虎爲旗,軍將所建,象其猛如虎,與衆期其下也。 周禮·春官·司常 熊虎爲旗。 又 師都建旗。 註 畫熊虎者,鄕遂出軍賦,象其守猛莫敢犯也。 又 左傳·閔二年 佩衷之旗也。 註 旗,表也。 又星名。 史記·天官書 東北曲十二星曰旗。 註 兩旗者,左旗九星,在河鼓左也。右旗九星,在河鼓右也。皆天之鼓旗,所以爲旌表。 又姓。 廣韻 齊卿子旗之後,漢有九江太守旗光。 又與箕同。 荀子·富國篇 則國安於盤石,壽於旗翼。 註 旗,讀爲箕。箕翼,二十人宿名。 又 韻補 叶渠尤切。 班固·西都賦 乗輚輅,登龍舟,張鳳蓋,建華旗。○按 說文 旗从㫃其聲,訓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也。旂从㫃,斤聲,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。分旗,旂爲二。 正字通 云:周禮九旗所畫異物,所建異名,各有等差。雖旌旄之通稱,而制度自別,未可合爲一也。
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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